建设银行湛江分行违法遭罚客户信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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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湛江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年5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SH)湛江市分行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银保监会湛江监管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客户信息安全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三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分行罚款2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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