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银川一辆大客车驾驶员因心存侥幸
非法营运
被罚款.2万元
通报
月6日,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到投诉,一辆宁A号牌53座大客车,拉载多名北京返银学生,并向每人收取元费用,将于月7日返银。 该支队联合交警部门核查发现,该车辆营转非后,系宁夏启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于月6日到达北京,当日5时拉载49名学生返银。 执法支队立即联系该公司,指定该车辆从京藏高速贺兰山路疫情卡点下高速,返程学生向所在社区报备,严格执行银川市疫情防控政策。鉴于该车辆属地为贺兰县,银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函告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建议对该车辆涉嫌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月7日,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京藏高速贺兰山路疫情卡点,将该车辆拦截。
经询问,当事人张某驾驶该车辆从北京市顺义区积云教育学校拉载49名学生返银,未超载。 但,该车辆属营转非,无道路运输许可证,且向每名学生收费元,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告知张某,应当在20日内接受处理。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活动的,由县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月8日,贺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给予张某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张某依法缴纳了罚款。来源:宁夏法治报-THEEND-
??编辑:王莹 审核: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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